参考文献中公文标注规范197


在撰写学术论文时,引用参考文献是至关重要的一步,公文作为一种重要的文献类型,在参考文献中也需要进行规范标注。以下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对公文标注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。

正文著录格式

公文在正文著录时,应按照以下格式排列著录项目:

1. 发文机关名称

2. 文种

3. 发文字号

4. 发文日期

5. 题名

6. 其他有关事项

其中,发文机关名称需要用全称著录,文种使用国家标准规定格式,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、年号、流水号组成,发文日期按照GB/T 7408-2005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共文件的日期书写法》书写,题名使用规范汉字,其他有关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,如密级、印发范围等。

后注方式

文献后注共有两种方式:尾注和脚注,通常情况下尾注较为常用,但根据论文要求也可使用脚注。

尾注


尾注标注格式:[序号] 著录内容。序号按照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编排,著录内容按照正文著录格式书写。例如:

[1]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. 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.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, 2021, (14): 4-10.


脚注


脚注标注格式:著录内容[序号]。序号按照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编排,著录内容按照正文著录格式书写,并置于脚注中。例如:

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[1]


举例说明

现举例说明一部公文的参考文献标注,假设该公文的发文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文种为通知,发文字号为发改委交通〔2023〕1号,发文日期为2023年1月15日,题名为《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》,则其参考文献标注如下:

尾注


[1]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. 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.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, 2023, (1): 4-10.


脚注


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[1]


注意事项

在参考文献公文标注时,需要注意以下事项:
核对准确:确保标注的著录内容准确无误,包括发文机关、文种、发文字号、发文日期、题名等要素。
统一格式: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格式标注,包括大写、小写、标点符号等细节。
保持一致:文中标注方式保持一致,避免混用尾注和脚注。

规范的公文标注是学术论文质量的重要体现,能够为读者准确查找参考文献提供便利,避免因标注错误而产生的歧义或质疑。

2024-12-0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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